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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單公告】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錄取名單」及「錄取通知」

國立宜蘭大學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

錄取名單

錄取名單

錄取生請詳閱下方錄取通知!

國立宜蘭大學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

錄取通知

恭喜金榜題名,歡迎優秀的您成為國立宜蘭大學的一份子!

本校具有優良的務實傳統、優異的師資結構、完善的圖書儀器設備及網路資源、充實新穎的教學及研究設施,將提供您優質、舒適的學習空間與生活環境,歡迎您的加入!

以下幾點注意事項請各錄取生注意:

一、分發錄取至本校之考生不需辦理報到

二、為了讓您更了解本校、系之特色,本校訂於113320日(三)19:00~20:00辦理一場繁星錄取生說明會,說明會採線上方式辦理,邀請您一同參加。請您至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XQsp6KMYNYdrbhV76,完成報名。

三、分發錄取生即取得本校之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四、分發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113319日至321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五、113322日起,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六、分發錄取生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錄取生審慎考量。

七、錄取生註冊入學事宜,將於1135月底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寄發新生資料袋(內含註冊須知、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及住宿等相關規定),屆時請依規定辦理繳費註冊,逾期未註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03-9357400分機73087078;註冊相關事宜請洽註冊課務組,電話:03-9357400分機7093

九、本校建置有繁星推薦錄取生專區網頁(網址:https://admniu.niu.edu.tw/p/412-1054-2683.php),分發錄取生可上網點閱查看相關資訊。

十、歡迎錄取生加入《國立宜蘭大學.招生資訊FB粉絲專頁》,有相關問題均可留言發問,將有專人回覆您的問題。

國立宜蘭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承辦人: 游佳靜
聯絡電話: 03-9357400轉7308
公告單位: 綜合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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