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講堂(學系介紹、請教授來解答、生涯探索主題講座)
▌歡迎申請國立宜蘭大學「大學講堂」活動,敬請詳閱並配合下列《說明事項》
一、 請於「活動日前1個月」提出申請。送出申請後,請主動來電確認,以利安排後續事宜。
二、 將視人力資源盡力安排;若參與人數不足15人,本校保留調整之權利。
三、 講座全程免費!為避免重複支領,高中無須支付教授鐘點費及交通費。
四、 活動當日請預留車位。
五、 每場次須拍攝5-8張現場照或大合照,並於會後1週內回傳至本校承辦人電子信箱:phyen@niu.edu.tw。
六、 活動結束,請參與學生填寫本校線上回饋單,以利活動結案,謝謝!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承辦人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嚴小姐 (03)935-7400 分機7913。
個資蒐集聲明
國立宜蘭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為招生活動需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進行下列事項法定告知義務:
1. 蒐集之單位名稱:國立宜蘭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2. 蒐集之目的:辦理招生活動聯繫使用。
3. 法定之特定目的: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9學術研究。
4. 個人資料之類別:C001 辨識個人者,包含姓名、職稱、聯絡電話號碼、行動電話、電子郵遞地址等。
5. 使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活動後銷毀。
- 地區:中華民國台灣。
- 對象及方式:用於國立宜蘭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於蒐集之目的宣告之業務執行或政府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法定職掌請求提供時。
6. 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得依法請求行使者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規範之個人權利,包含: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請求進行之方式,應由當事人以正式書面來函,詳細寫明所欲行使之權利種類、內容以及當事人連絡資訊,未具備上述要件者,為尚未完成請求之程序,國立宜蘭大學得通知當事人補件,並於完成補件後,始完成請求程序,並開始起算辦理期間,以避免因資料不備而不慎或不當損害當事人權利。
7. 若您有任何問題請撥打專線(03)9357400轉7913,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8. 若您已清楚了解上述聲明,表示您同意國立宜蘭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