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配合本校108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延後二周至3月2日,原訂109年2月17日為109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甄試入學備取生遞補期限,亦延至3月2日。
備取生由各系所依序通知遞補。遞補之備取生須於指定時間持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親自或委託他人至系所辦理報到,未依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資格論;其缺額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備取生遞補報到後,如仍有缺額,納入本校109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之招生名額。
二、
另碩士班甄試錄取生,如欲申請提前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入學,申請期限亦延至109年3月2日前向本校註冊課務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