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分發名單」
招生名額 外加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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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金榜題名,歡迎您成為國立宜蘭大學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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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幾點注意事項請各錄取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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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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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錄取至本校之考生毋需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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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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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註冊入學事宜,將於111年6月底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寄發新生資料袋(內含註冊須知、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及住宿等相關規定),屆時請依規定繳交加蓋學校關防之畢業證書影本及辦理繳費註冊,逾期未註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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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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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分發本校之考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111年6月15日至6月1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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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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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6月19日起,獲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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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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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分發錄取生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錄取生慎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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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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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03-9357400分機7308、7078;註冊相關事宜請洽註冊課務組,電話:03-9357400分機7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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