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協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新住民及其子女及原住民考生之應試措施
本校協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新住民及其子女及原住民考生參加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應試措施如下:
一、報名費減免: (一)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優待。 (二)中低收入戶考生:各學系(組)報名費減免60%。
二、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新住民及其子女及原住民考生,參加面試之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 (一)交通費:以考生戶籍地或就讀學校所在縣市,以距宜蘭縣較近之縣市為補助基準,採定額補助(毋需檢據)。
(二)住宿費: 1.補助學校所在地或戶籍地(擇距宜蘭縣較近者)於新竹縣市以南、台東縣以南及離島地區之考生住宿費用;學校所在地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花蓮縣及宜蘭縣之考生不予補助。 2.憑宜蘭地區旅宿業住宿收據核實補助面試前一日住宿費,至多補助新台幣1,400元。 (三)申請方式:請考生於面試當天提供領據(如附表),親自簽名並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本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及身分別證明文件影本;申請補助住宿費者,需另檢附住宿收據(無須學校統編),無收據者不予補助。本校審核無誤後,補助經費將撥入考生所提供之帳戶。各身分別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如下:
附表--個人申請招生入學補助弱勢學生及原住民交通、住宿費用領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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