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分發名單」
※招生名額(←請點) ※外加名額(←請點)
~恭喜金榜題名,歡迎您成為國立宜蘭大學的一份子~
以下幾點注意事項請各錄取生注意:
一、
分發錄取至本校之考生毋需辦理報到。
二、
錄取生註冊入學事宜,將於109年6月2日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電話:03-9317093)寄發新生資料袋(內含註冊須知、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及住宿等相關規定),屆時請依規定繳交加蓋學校關防之畢業證書影本及辦理繳費註冊,逾期未註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
錄取生非經放棄入學資格,不得參加109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四、
錄取本校之考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填妥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詳簡章附錄九),經父母(或監護人)簽章後,於109年5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至「26047 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 國立宜蘭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逾期未放棄者,視為已報到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五、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03-9317308。